网友想知道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充分运用现代征管手段关于一些疫情防控手段发挥效果的题,本篇文章都有详细的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针对疫情,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多项重要文件,旨在发挥财税作用政策助力疫情防控。
防疫物资方面,一方面,对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以及购买设备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免税。增量增值税抵扣将全额退还,减轻企业税负,缓解财务困难;另一方面,为保证防疫物资及时配送,对纳税人运输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目标集中在尽快生产足够的防疫物资、尽快交付物资,与时间赛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在慈善捐赠方面,无论是境内还是境外、间接还是直接、现金还是实物、企业还是个人、所得税还是其他税收,税收优惠政策均全面覆盖。境内企业和个人捐赠的防疫物资,无论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构间接捐赠现金、实物,还是直接捐赠给负责的医院疫情防控任务,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全额扣除。即使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应对新型冠状病疫情无偿捐赠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也可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向境外捐赠或者捐赠进口防疫物资、特种车辆的,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全面捐赠免税政策促进防疫物资捐赠,大家齐心协力,共克时艰。
在以人为本方面,一方面,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按照政府规定取得的临时工作补贴、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单位向个人发放预防新型冠状病的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等实物物品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奋战在第一线,工作危险又辛苦。给予他们临时工作补贴和免税金是必要的激励措施。同时,单位向个人发放的防护物资免税,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
政策还理性预判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及时准确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餐饮、住宿、旅游四大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损失最长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给企业更大的缓冲期来消化疫情造成的损失。同时,增值税免征政策将进一步扩大需要扶持的行业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公共交通服务、日常生活服务、提供居民生活必需品快递代收派送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涵盖领域广泛,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包括收集、分拣和送货服务;文化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生活服务及其他生活服务。航空业也是此次受到较大影响的行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免除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应对疫情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收集管理手段。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将全国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并视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情况,可适当延长。“疫情影响地区,将积极拓展”非接触式纳税服务遵循“尽量网上办理”的原则,既方便了纳税人,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受疫情影响,广大中小企业仍面临较大困难,因此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考虑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期限,扩大中小企业纳税期限。互联网、手机APP等办税渠道,解决企业办税难。由于服务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劳动力比重大,抗风险能力弱,从稳增长的角度就业方面,还建议减免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社保缴费,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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